办公场地消防报警系统施工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施工前手续
消防设计备案: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 7 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但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依法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施工许可证办理:一般来说,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地消防报警系统施工,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不过,各地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提交相关资料:施工单位需向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消防机构提交《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含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主要管理人员资质等)、相关消防部门审批意见书、《图纸会审记录》《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等。
施工过程中的手续
材料设备报验:施工过程中,对进场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模块等消防设备及电线电缆等材料,要填写《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检验记录》,并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如合格证、质保书、检测报告等,报监理单位或相关监管部门审核。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对于消防报警系统中的线管预埋、线缆敷设等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施工记录与报告:需做好《施工日记》,记录每日施工情况。同时,根据施工进度和实际情况,提交《施工进度周计划表》《工程技术核定单》《工程事宜确认单》《工程项目签证单》《工程设计变更申请表》等。
施工后的验收手续
消防检测报告:施工完成后,应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检测机构对消防报警系统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系统的各项功能、设备的运行状态等,检测合格后出具消防检测报告。
竣工验收申报:建设单位需填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申报表》,并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设计备案表)、消防竣工图等资料,向当地消防部门申报竣工验收。
电气检测报告:一般还需要提供电气检测报告,以证明电气系统符合消防安全要求。